Q:

發問者: 匿名
發問時間: 2015-03-25 21:10:44 ( 還有 5 天發問到期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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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: 1 意見: 0

進項發票與銷貨發票之產品數量不一致時是否可核銷?
例如從供應商取得一批商品500PCS,發票金額為5,000,但是發票上是開整批的數量,數量為1PCS,單價5,000
之後陸續零散出貨給客戶是售出500PCS,開出銷貨發票的產品總數量為500PCS
如此一來,帳面上可以做核銷?
原本取得整批的進項發票可以與開出的銷貨發票折抵?

此外,如原先取得進項與銷貨發票的品項不一致,是否可以折抵?
例如進項發票品項為廚房清潔用品,開出的銷貨發票品項為菜瓜布,這樣是否行得通?

 

A:

 

回答者: 順豐會計師事務所 ( 大師 1 級 )
擅長領域: 稅務 | 創業
回答時間:
2015-03-26 08:41:35
1.您問題分兩部分.營業稅.營所稅.[但都是合法取得合法開立發票].
2.營業稅依該法規定1.是營業人開立.2.符合統一發票開立辦法規定之
  三聯式發票.按規定記載.3.對方有申報銷貨並繳納稅款之合法取得之
  進項[非該法第19條規定不可扣抵者]外之發票皆可扣抵銷項稅額.
3.進貨單位不同[[可在貴公司的進耗存表記錄其配方或不同班未.區分
  好單價.]]營業稅可抵.營所稅亦確實進貨卻時進貨.銷貨數量.只是買
  賣雙方不同記錄單位而已.[[[但一般會要求賣家開立買家需要的數量.
  品名]]]
4.清潔用品開立菜瓜布.可以.只要貴公司的進耗\是依規格品名或多個
  品名有區分清楚可供[[核對]]]就可.
參考資料:台中順豐會計師事所-0424716856FACEBOOK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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